17世纪西方文明的使者——穿行在北美蛮荒之地的毛皮自由交易者

我在多部纪录片里了解到,在如今美国和加拿大境内还活跃着这样一批人——“山人”,及凭借自己的求生能力生活在荒野中,靠着大自然的馈赠而活,只使用极低的现代工业产品,以求融入到自然之中。

我本来打算写一篇关于山人的文章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但无奈资料太多,尤其是当我了解到山人的前身——毛皮自由交易者的历史之后,所以今天这篇文章,我先为大家介绍自由交易者的历史,之后再写山人的文章,求关注~

毛皮自由交易者(下简称自由交易者)是山人的前身,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欧洲人殖民北美洲时,产生的那一批独立于毛皮贸易公司组织外的小毛皮交易商,他们是印第安人最先接触的欧洲人,算的上是西方文明的使者,同时他们还是美洲边界地区活跃着的最浪漫、最具有诗意的人物,他们的每一个举动都能激发人们最丰富的想象。

我认为这些独立于大型毛皮公司外的小商人是第一批深入北美内陆的欧洲人,但他们排除万难深入“未知”的北美内陆可不是为了什么探险者或发现者的头衔,而是为了寻找居住在森林和荒原里的印第安人部落,以及印第安人手里的优质毛皮。

这些独立的毛皮交易商在不同国家的殖民地有不同的名称,荷兰人称他们为“森林走私者”,法国人则称其为“森林奔跑者”,将其跟毛皮公司交易点里的雇员分开看待,因为两者的工作性质不同。这一批早期的自由交易者是殖民地边疆的开拓者,在日复一日的深入中,他们带回了北美内陆的消息,为殖民者深入到北美内地殖民打下了基础,他们和各个印第安人部落建立起深厚友谊和贸易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帮助殖民者躲避灾难、寻找盟友的先决条件。

在各国的自由交易者中,法国人最印第安人欢迎,而英国人的名声就比较差了,因为大部分的英国自由交易者都是当时社会上的渣滓,他们道德败坏,对待印第安人的方式甚至令自己的同胞都不齿:“自由交易者是我们国家里最阴险邪恶、寡廉鲜耻的可怜虫。”

英国殖民地宾夕法尼亚的总督在了解到本国自由交易者的恶劣行为后,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说道:“我对于与印第安人的交易感到无比忧虑,如果任其按照现在的方式发展下去的话,最终我们一定会被卷入与印第安人的致命冲突,我们的交易者无视法律规定,随意使用烈酒进行交易,利用印第安人对于酒精的无节制渴望,以显失公平的方式获得了对方的毛皮和贝壳珠,而且在交易过程中,交易者还经常会引诱印第安人的妻子做不道德的事。”

而且,我认为法国人比英国人名声好是因为法国人在北美洲的殖民方式和英国人不同,法国的殖民者并不专注于发展自己的殖民地,而是分散在星星点点的交易点附近做毛皮贸易,到1760年左右时整个法国殖民地里才有不到7万的人口,主要靠和印第安人之间的良好关系保护自己和殖民点。

又因为法国人在北美大陆最大的兴趣是毛皮贸易,所以他们不会大范围的争抢印第安部落的领地,而是尽量不去破坏毛皮动物的栖息地,让印第安人可以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并为法国人提供更多优质的毛皮。

而英国人的殖民方式和法国人不同,英国人对土地的兴趣非常强烈,除了少数跟印第安人做毛皮贸易的毛皮商人以外,更多的英国人还是定居在殖民地里,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农作物生活,因此北美的英国人口在1760年时超过了一百万人,是法国殖民者的许多倍。

这些英国人大都是定居者,对“新土地”有着强烈的欲望,所以他们会抢占原属于印第安人的领地。

ps:虽然法国殖民地的人口很少,但自由交易者中人数最多的却是法国人,所以现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的许多地方以法国人的名字命名,因为最早“发现”当地的欧洲人就是法国籍的自由交易者。

当时的欧洲商人获得北美毛皮的主要渠道有两个,一个是通过毛皮公司获得毛皮,另一个则是通过自由交易者获得毛皮。

那些毛皮公司财大气粗,拥有国王授予的当地毛皮垄断权,可以专营毛皮,他们的经营方式主要是在土地肥沃、宽广大河和众多可行航道的水道交汇处建立交易点并安排好工作人员,然后等待荒野里的印第安人自己携带货物过来交易,如此他们不用费任何力气就可以收获很多毛皮。

毛皮交易点

ps:当时欧洲各国的政府会为了推动毛皮的产量而授予一些商人在北美殖民地几年或几十年的某地毛皮专营权(一般是5年或21年,但年数并不固定),以此换取毛皮交易商发展殖民地,但毛皮公司追求的是毛皮,根本不会用心发展殖民地,所以很多时候殖民地只有几十个定居者,剩下的全是不定时来殖民地交易的自由交易者。

印第安人在交易点里购物

而与毛皮公司不同,大多数自由交易者的势力很小,没有能在当地专营毛皮的证书,一般只有寥寥数人,甚至单独一人行动,并且自由交易者不同于毛皮公司交易点里的雇员,他们不受雇于任何人,来去自由,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跟拥有当地毛皮专营权的毛皮公司互为竞争对手,所以自由交易者为了获得毛皮则必须自行前往印第安人领地与他们交易。

为了携带更多的货物,自由交易者会使用印第安人的传统交易工具——独木舟运货,这种独木舟由桦树和雪松木制作,不但可以运送货物还可以捕鱼,甚至是作为战船使用,其稳定性好,防水性能优越,坚固耐用,能装载几千磅的重量,同时船体本身还很轻,容易搬运,能适应复杂的水文环境。

自由交易者使用这种独木舟沿着小溪、河流和湖泊构成的水路寻找沿岸的印第安人部落,抢在印第安人去交易点和毛皮公司完成交易之前就买光印第安人的毛皮。

因此毛皮公司将自由交易者视为走私犯和盗窃者,毕竟自由交易者从本来可由毛皮公司获得的利益中分了一杯羹,如此双方总会发生矛盾,甚至闹出人命,毕竟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一般情况下,自由交易者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可一旦国内的毛皮供应量大于需求时,掌权者们为了控制毛皮的价格,就会严格禁止自由交易者的贸易活动(但却不禁止毛皮公司的贸易活动),只要发现自由交易者未经许可私自进行毛皮交易,殖民地政府就会将交易者投入监狱,并没收财物和缴纳巨额罚款。

ps:17世纪时,欧洲爆发了多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将很多富足的国家拖入破产的深渊,而各国政府为了军费,会将老百姓的最后一个铜子都榨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市民阶级再也买不起毛皮了,因此市场萎缩,同时供求关系的平衡也被打破,供过于求,以往昂贵的毛皮开始一落千丈,但还是卖不出去,过剩的毛皮最后只能堆在仓库里发霉腐朽。

大多数自由交易者并不亲自捕猎、给动物剥皮,虽然他们也掌握狩猎技能,也会进行捕猎,但很无奈,这些外来的欧洲人早先从事的工作都是商业或者农业,根本比不上从小就学习狩猎技巧的印第安人,他们本身能捕到的猎物实在有限,所以他们的主业还是到殖民者还未曾深入过的密林和荒原中,寻找友善的印第安人完成毛皮交易,期望能以最低的价钱买回印第安人已经处理好的优质毛皮。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印第安人都是毛皮的主要供货者,他们不但会自己捕获猎物获取毛皮,他们还会充当欧洲人和内陆印第安人之间的中间人,很多印第安人部落都建立了各自的贸易网,他们会购买,甚至劫掠远处部落的毛皮,然后卖给欧洲人,以此赚取差价。

当自由交易者找寻到手里有毛皮的印第安人后,双方并不会立刻开始交易,因为印第安人相当看重仪式,所以交易双方先要进行仪式性的礼物交换才行。自由交易者一般都会送给印第安人少量的枪支弹药、烟草、布匹、贝壳珠、烈酒等物品作为礼物,之后才能开始讨价还价进行毛皮买卖,而自由交易者是精明的生意人,知道如何获得最好的毛皮。

ps:现代人拜访土著部落时也还有这种仪式性的步骤,礼物并不多,也并不贵,但却是双方良好关系的保证。

自由交易者会使用欧洲或者殖民地产的商品和印第安人交换毛皮,如枪支弹药、布匹、烈酒、器具、珠子等手工艺品都是贸易中的大头,但粮食也很受印第安人欢迎。

虽然欧洲殖民者最初登陆美洲还不熟悉当地自然环境的时候,还出现过饿死人的情况,还需要印第安人的教导,但很快,掌握了新大陆时令的殖民者凭借欧洲带来的先进农业技术和对新拓荒土地的养护而使农作物产量激增,所种的粮食不但可以自给自足还可以大量出售给其他殖民地和印第安人。

对殖民者来说用自己种的粮食换取印第安人的毛皮是很划算的买卖,当时的人们记录下了这种暴利生意:“一个人以6先令8便士的成本种下了13加仑的玉米种子,之后他用收获后的粮食从印第安人手中换来了价值327英镑的河狸毛皮,使得自己的利润率接近1000%。”

除此之外,交易双方甚至还建立了健全的信用系统。

很多自由交易者的财力都不行,所以他们会向商人贷款或者赊欠货物(利息高达33%以上),然后自由交易者会拿着这笔借来的款子去购买受印第安人欢迎的货物,如枪支弹药、烈酒、斧头、贝壳珠等,再将这些货物带到印第安人的领地中,跟印第安人交换毛皮,之后自由交易者再将获得毛皮卖给毛皮商人赚取利润,并返还高昂的利息。

同时,毛皮交易者也会在印第安人收获毛皮之前就通过借贷的方式将商品卖给印第安人,然后让印第安人在冬季捕猎过后使用毛皮还债,这种交易中印第安人要将土地作为抵押品,一旦还不上债,他们就将失去土地。这种借贷交易常常是那些财大气粗的毛皮公司爱使用的贸易方式,他们也有足够的手段收债,但这种交易也不是完全跟小门小户的自由交易者无关,总有自由交易者为了扩大货源而选择赌博,而且有时候他们确实可以以此发财,从小小的自由交易者摇身一变成毛皮公司。

但自由交易者并不好当,这是一项非常考验勇气、耐性和生存技巧的职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和印第安人做生意,自由交易者要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一起捕猎,学习印第安人的语言和生活方式,并掌握在荒野里生存的技巧,这一点至关重要。

因为自由交易者出去收购毛皮的行程长短不定,可能几周,也可能几个月甚至几年,且行走的地方大都是莽莽的荒原,猛兽、严寒、蚊虫叮咬和印第安人袭击等,都有可能让自由交易者离开人世,所以必须要掌握野外生存能力才行,如生火、捕鱼、狩猎、处理伤口等。除此之外自由交易者还要携带用于自卫的武器,并掌握尽可能多的印第安人语言,从而和对方交流做买卖。

因为自由交易者总是和印第安人厮混在一起,并学习印第安人的习俗,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常年深入印第安人部落中的自由交易者甚至已经融入到印第安人的社会之中了,所以殖民地的定居居民将其看作是拥有“白人思维的印第安人”,认为他们大都是勇敢无畏。并对其自由的生活状态多有羡慕和憧憬:“我们从远处听着他们(自由交易者)齐声合唱,令人激动的旋律穿过草原和湿地,回响在树林和山谷之间,他们的生活多么轻松惬意。”

但也有的殖民者,尤其是殖民地官员、传教士和毛皮公司的商人会对其有负面的看法,视其为堕落之人,甚至是叛国者。

因为自由交易者的生活状态实在是太自由了,或者说他们太会享受生活了,唱歌、跳舞、赌博、喝酒等都是自由交易者最常见的娱乐方式,但自由交易者既不乐于定居在殖民地里,也不愿意融入到殖民地社会中,他们就游离在定居者的社会之外,跟印第安人混在一起,过着异教徒式的生活,而且自由交易者不但穿着打扮和印第安人类似,他们甚至还迎娶印第安人妇女为妻。

并且自由交易者还按照自己的心情选择交易对象,他们和那些拥有毛皮垄断权的毛皮公司不同,自由交易者愿意将自己的货物卖给谁就卖给谁,能卖给自己的祖国当然好,但是如果外国商人出更高的价格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货物卖给祖国的竞争对手,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国籍,所以很多殖民地政府会在战争期间将自由交易者视为叛国者。

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自由交易者也跟定居者不一样,当时的歌谣记录下了自由交易者的心态:“土著人是我的兄弟,教会我聆听天籁之音。忧愁和胆怯归于流水,我拥有了自由和勇气……来复枪就是我的权杖,天空就是我的宫殿,柔软的苔藓是我的地毯,山峦和森林是我的座椅……。”

传教士对自由交易者这种偏向于异教徒的行为愤愤不平,并记录下了自己的看法:“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甚至通婚,简而言之就是好像他们同属一个民族一样。”

传教士所言的这种通婚现象确实很常见,这种融合现象尤其出现在印第安人的领地上,虽然很少有印第安男人娶白人为妻,但却有许多印第安女人与白人一起生活,并留下后代,这主要是因为印第安人的贞洁和婚嫁观念和白人不同,印第安人并不认为欢爱是可耻,而那些自由交易者往往又是单身男性,就算是已经结过婚的自由交易者,在荒野里待得时间长了,其道德观念也会变得非常淡薄。

当时的自由交易者要是想娶印第安人为妻,只需要送给新娘父亲符合其地位的财货作为聘礼,并征得女孩家人的同意后,就可以娶印第安人为妻了。而通过这种冷冰冰的人口交易,印第安人女孩就成了自由交易者的私人财产(可以转卖),所以自由交易者常常与一名或数名印第安人女子通婚,并生育子女,但两者更多的还是“露水姻缘”,一般只维持几晚,但也有很多可以维持数年,甚至是一辈子。

随着毛皮贸易的发展,距离欧洲人殖民地较近的东部地区已经找不到毛皮了,因为当地的毛皮动物已经被印第安人和殖民者联手灭绝了,之后的自由交易者想要获得毛皮,就要离开毛皮资源已经消耗殆尽的东部,向西部进发,而正是靠着这种对毛皮的渴求,自由交易者跟随着印第安人的足迹,来到了北美的深处,并将曾东部发生过的事情,在新地区重复一遍。

北美洲东部的欧洲殖民地

历史学家这样描述自由交易者和毛皮商人的行为:“毛皮商人走在最前面,探查最好的土地,把白人的工具(枪支)和罪恶(烈酒、传染病)带给印第安人,以削弱印第安人自给自足经济,为后来的移民铺平道路。”

毛皮商人向西部进发

以上就是自由交易者的一部分故事,接下来山人就要登上历史舞台了,敬请期待,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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