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AI机器人——能不能作为专利发明人?

人工智能?算不算“人”?


截图源自电影《I,Robot》


近年来,AI就如洪水猛兽般来势汹汹——ETC的火速增长、智能快递机器人的普及、智能作图、智能文案、智能XXX。。。

技术的迭代冲击着各类行业。

那些我们为之诟病的一切低效,重复的工作终于要被消灭了!

但与此同时一股危机感也愈发膨胀开来,怎么感觉消灭的不是工作,反而是我们自身呢?

快递员失业,收费站员工下岗,制造工厂,智能车间的自动化规模之大已成主流。

越来越多行业里的人工,都已经被机器所取代;

终于,人工智能的“魔爪”也要伸向了知识产权行业了吗!?

一键撰写技术方案?一键生成权利要求书?甚至作为发明人享有一份授权专利?

派智躲在角落瑟瑟发抖....




我欧专局第一个不服!!

欧盟专利局拒绝 AI 发明的专利申请:称发明者只可以是人!



最近,全世界第一宗人工智能“发明者”向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但是遭到了拒绝,这一事件也引发了有关在科技创新中人工智能或者机器人可以扮演怎样角色的热烈讨论。

其实早在19年8月,FastCompany就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理论:⬇⬇⬇


人工智能能不能成为发明家?

这要追溯到人类的祖先,从一只猴子开始说起。

几年前,美国有一只猕猴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用的是野生动物摄影师遗失的相机。

这张照片可能很多人都有印象,但其实是一只猴子的自拍


善待动物组织(PETA)想要为这只猴子争取这张广为流传的自拍照的著作权,提出了联邦诉讼,最终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在现行法律下动物无法享有著作权。

自此以后,「猴子拍摄的照片」就被美国版权局列为不受版权保护项目中的一项。

如果猴子和其他动物不能拥有著作权,那人工智能的创作受知识产权保护吗?

英国倒是有一项专利申请旨在找出答案。

英国萨里大学法学教授Ryan Abbott领导的国际AI团队首次向美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提交了由人工智能自主创造的两项发明的专利申请,这项申请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发明者参与。

引发了全球媒体关注后,又在德国、以色列和中国等国家地区提出了更多以AI为发明者的专利申请。

这是在去年7月,由多位法律专家组成的国际小组向世界各地的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挑战,要求他们承认人工智能的发明专利,这些法律专家认为目前的专利申请制度已经过时,不能保护人工智能或机器的创造性发明。


这名AI发明者是由Stephen Thale创造的「DABUS」,它之前曾因创造超现实主义艺术绘画而广为人知,但它设计之初其实是为了提出新的想法而后评估这些想法的重要性、新颖性和显著性。

作为人工智能的「DABUS」现在自行创造了两项发明:

一个是形状非常古怪的饮料罐(Food container),

一个是可以引起他人注意、提升搜救效率的发声装置(Devices and methods for attracting enhanced attention)

两项发明都没有人类亲自参与;

检索数据来自:专利汇


虽然英国和欧盟专利局已经确认,这两项专利申请符合「新颖、创造性和适用于工业」的标准,但关于AI是否可以合法授予专利的问题还没有确定。

而就在近日,英国与欧盟专利局已纷纷表态:不会承认人工智能系统DABUS是合格发明家,因为该机器“不是人”,因此不接受专利申请。




世界对人工智能发明提出的问题


如果AI发明了,AI拥有什么权利?此外,如果发明人是非人类的,例如AI,法律是否允许非人类发明人获得专利权?还有一些与专利法基本概念有关的问题。

Abbott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AI是一个自然人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就是唯一的发明者。在这些申请中,AI在功能上满足了成为发明者的基础概念行为。」

Abbott认为如果不将专利保护权赋予由人工智能产出的想法,那么这些具有创造力的AI们背后的开发人员、研究人员、工程师和科学家将失去他们革新系统的动力,我们有可能会因此失去治愈伊波拉病毒或者逆转气候变化的机会。

他说:「授予AI专利实质上就是在奖励创新行为,并使专利系统更专注于促进创造性人工智能的发展,而不是制造阻碍。」


虽然Abbott不是第一个认为计算机可以成为发明家的人,但这确实是AI首次被列为发明专利人。

类似的情况在美国或全世界都还悬而未决。如果AI可以独立产生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或新的创意,理论上来说,这就符合法院提出的成为发明专利人的条件。

也就是说,有史以来,发明专利一向是授予自然人(人类),而且为了保护创意背后人们的辛勤工作,即使剔除公司也在所不辞,因为正如1990的一桩诉讼案一样,「是人而不是公司孕育了创意。」

并且,FastCompany的观点也认为:至少「南瓜垃圾」冰激凌(一种由人工智能创造的冰激凌口味)这个创意应该受到专利保护。


南瓜垃圾?是的,你没看错,不是翻译错误,就是“Pumpkin Trash Break”。


这源自于一个有趣的冰激凌实验:一个团队收集了1600多份现有的冰激凌口味,然后“喂”给人工智能,结果它产生的我们期待的令人振奋的新口味是这样的:

南瓜垃圾?花生黄油泥??草莓奶油疾病???

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呢?这样的冰激凌很难想象是可口的。机器人难道是想毒死我们吗?


显然不是,他只是“发明”出了一种新的口味而已。

现在,各国的专利局都需要考虑如何评估人工智能在人类和机器之间处在一个什么位置。

日本和美国就AI的争议问题也均向公众征求意见:

日本专利厅提出的问题包括:

  1. 如果一个或多个实体(自然人除外)对人工智能发明或任何其他发明的概念作出了贡献,是否需要对现行专利法和发明创造条例进行修订,以考虑到这些发明?
  2. 关于人工智能发明是否具备专利资格,有哪些独特的考虑因素?
  3. AI是否会影响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

美国专利商标局共提出12个问题,篇幅问题不在此全部贴出,挑选几条供大家参考。

全部问题可以加入派智官方社群一起讨论~

  1. 我们应该研究与AI发明专利相关的其他问题吗?
  2. AI发明是否需要任何新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例如数据保护?
  3. 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实体或公司为其分配发明的公司是否应能够拥有AI发明的专利?例如:训练创造发明的人工智能过程的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所有者?

大家对AI,和这些问题有哪些看法?

咱们留言区见。

内容来源:美国知识产权信息网站OLC、Fast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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