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微法院”  威远开庭不拖延

2月19日15时,威远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四川微法院”成功远程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1月14日,原告林某诉至威远法院要求与被告周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尹华荣调解无果,原告向法庭提出其要外出打工,希望尽快开庭。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尹华荣遂决定通过启用“四川微法院”掌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想法得到了院领导支持。

2月12日,在电话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尹华荣便引导当事人在微信里添加“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引导其注册,上传证据。2月13日起,尹华荣又与行装办2名技术人员就“微法院”所需设备、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如何提升庭审效果进行探讨。经过多番调试,有效解决了视频卡顿、语音混乱等问题,实现了不经过第三方平台,仅在“微法院”小程序内实现网上庭审视频与科技法庭录音录像同步。2月17日,尹华荣与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多方视频连接。

2月19日14时,开庭前,尹华荣与行装办技术人员提前到审判庭再次对设备进行调试。14时45分,尹华荣登录“微法院”系统等候。14时46分原告林某、被告周某及委托代理人吴某三人均进入“微法院”系统并登录成功。15时,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通过视频逐一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在尹华荣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不紊进行。庭审中行装办2名技术人员全程守候,中途出现原告手机网络断线1次,技术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原告再次登录,待原告信号稳定后,庭审继续,并全程录音录像。16时30分,随着法槌落下,“微法院”庭审顺利结束并当庭调解离婚结案。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3人利用电子签名确认调解笔录,17时30分,庭审全程结束。

此案全面实现庭审与法院内网、手机及科技法庭无缝对接。开庭实况可以通过新浪直播等网络平台观看庭审,同时庭审视频自动同步进入电子卷宗,保障证据的法律效力,确保庭审的公平与公正。

高波、张生俊 本报记者 吴平

编辑:米强

审核: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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