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职官人名辞典》载于氏条目及注解(民国一)

《清代·民国职官人名辞典》是齐董编写的,2003由商务书局出版,汇集了重要的清朝和民国的职官名录和简历,本文整理其中于氏条目,因为书中很多简历简写,本文整理时采用逐条注释方式对条目进行补充,以方便大家理解。

1、于之凤 (北)安福国会众议院议员。

注:安福国会,是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1920年8月解散。

2、于元芳 春圃。山东省莱阳县。(北)众议院议员,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山东敎育厅厅长。

注:于春圃(1887—1958),名元方,又字纯朴,山东莱阳县前河前村人。于春圃4岁从父读书,12岁登州府试秀才第1名,随代父教授乡里。15岁省试,中副举人第1名。后游学北京,考入北京高等警校。适逢举贡会考恩科,遂以副举人中试。时已废科举,所中者皆以进士称,不复有状元、翰林之名。复殿试,以26名进士入民政部为六品主事。是时,办公民政部,食宿于学校。三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高等警校,获品学兼优奖章1枚。授七品警官,未就。1911年,辛亥革命起,参加倒清运动。民国立,选为众议员,为国务咨议。1923—1924年间,任山东教育厅长,兼任山东大学筹委会主任。30年代移居青岛,1949年住无棣二路70号。解放后为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特邀代表,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1958年病逝于青岛。他一生精研《易经》,著有《易学三编》3集,《古韵疑》22卷,《五代史札记》3卷、《文集》12卷、《诗集》6卷。

3、于化龙 殿靑。直隶省天津县。(北)陆军部军械司司长,将军府将军。

注:于化龙,字殿青,天津人。将军府将军是由将军府所设的荣誉称号,由大总统在陆海军将领中特任。于化龙1923年1月31日被任命为将军。

4、于心澄 山东省郯城县。(国)立法院立法委员。

注:于心澄,山东郯城人,第1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上海大同大学肄业、美国密苏里州柏克学院毕业、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硕士。曾任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干事、央监察委员会秘书、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

5、于式枚 晦若。广西省贺县。(北)参政院参政。

注:见平台《<清代·民国职官人名辞典>载于氏条目及注解(清朝)》

6、于右任 伯循,别署刘学裕。陕西省三原县。南京临时政府交通部次长。(北)任威将军,善后会议会员。广州国民政府委员。武汉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委员、审计院院长;军事委员员会常务委员,故宫博物院理事,陕西省政府主席、监察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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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于麸鸷 云章。奉天省本溪县。(北)奉天省交涉员、国务院参议。(伪满)检察院检察长。

注:词条名似有误,应为于冲汉(1871—1932),字云章,辽宁省辽阳县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1897年留学日本,精通日、俄、朝三国语言。期间,曾任东京外国语学院教师,给日本人讲授中国语文。于冲汉是清末秀才出身。1891年(光绪18年),他任县丞及直隶总督衙门文案。1904年(光绪31年)任办理辽阳西部巡警事宜、辽阳交涉局局长。1910年(宣统2年),他任长春道台衙门帮办。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于冲汉任外交部特派奉天交涉员、奉天巡按使署外交顾问。此后,他任张作霖所率第27师总文案,并任其外交顾问。1920年(民国9年),他任奉天官银号总办、东三省巡按使署总参议。同年8月,他任国务院参议。11月他奉张作霖之命作为特使前往日本。此后他任辽阳电灯公司总经理以及鞍山铁矿公司振兴公司总办。1922年(民国11年),他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总参议。1925年(民国14年),他升任东三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翌年,他转任中东铁路督办。1927年(民国16年)他辞职。1928年(民国17年),他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参议。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于冲汉投靠日本,沦为汉奸,宣传伪满洲国建国理念。任奉天地方维持委员会副委员长兼奉天地方自治指导部部长。1932年(大同元年)3月,伪满洲国正式成立,于冲汉任首任伪监察院院长。1932年11月12日,于冲汉在大连病死。

8、于仲铨 (北)参议院议员。

注:为(1917.8——1922.6) 护法国会(非常国会 )参议院议员。

9、于均生 原名廷漳。山东省潍县。(北)众议院议员。

注:于均生(1887—1950),原名庭樟,字均生,同盟会早期会员。于均生是清末廪生,少有才具,书法造诣颇高。他是潍城知名的收藏家,藏有古籍善本数万册,有《古今图书集成》一部,凡一万卷。《四部丛刊》一部,历代名人字画近千幅,历代碑帖二百多部,其藏古印、古砚上百之数。1950年农历正月二十六,于氏因病过世,享年六十三岁。

10、于光和 致生。宁夏省永宁县。(国)国民参政会参政,宁夏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

注:于光和(1905-?)别号致生,甘肃宁朔人。生于光绪三十一年。曾任宁夏林矿局局长兼建设厅秘书,省度量衡定所所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1942年7月起被聘为第三,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3月26日任宁夏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48年9月27日任宁夏省水利局局长。

11、于光熙 梅僧。山东省。(伪)临时政府法部参事。

12、于世铭 彝卿。(国)军事参议院参议。

注:于世铭(?- ?) 字彝卿,山东省掖县人,陆军中将。曾任师长、副军长、军事参议院中将参议等职。陕西宪兵学校毕业。

13、于存灏 (国)绥远省第一区政督察专员,绥远省高等法院院长。

注:于存灏(1909 ~ 1975),字静漪,出生于绥远省(现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石兵地上湾村(今哈拉合少乡庙渠村东湾)。民国12年(1923),考入归绥中学,民国16年(1927)赴北平考入中国大学法律预科。翌年毕业返绥,任绥远省高等法院实习推事。1930年—1932年,于存灏先后任绥远省高等法院审判庭庭长、归绥市地方法院院长。民国24年(1935),任绥远省高等法院包头分院院长兼包头市地方法院院长。“七·七”事变后,成立“绥远省民众抗日自卫军”,于存灏任副总指挥。在民国27年(1938)开展的抗日活动中,于存灏与八路军合作,互相支持,打击、遏制日伪势力。民国29年(1940),于存灏因骑马摔折胳膊,未能随军,自此脱离“自卫军”。民国30—39年(1941—1949),于存灏任绥远省高等法院院长。“九·一九”起义后,于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委员、绥远省参事室参事。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于存灏将全部家财和两处院落捐献给国家。1954年,于存灏任内蒙古参事室参事。1958年后,被选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工作之余,积极参与文史资料《大盛魁》一书的编纂工作。1975年逝世,享年66岁。

14、于汝洲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立法院立法委员。

注:于汝洲,(1901-1988) 女,字濯瀛,松江哈尔滨(今属黑龙江省)人。生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 。北平协和医学院肄业,上海人和产科学院毕业 。曾任东三省防疫事务总处医官、黑龙江大黑河防疫医官,大黑河警察所医官,哈尔滨松江医院医师、院长,哈尔滨松江产科学校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汉口战时儿童保育会理事、宜昌战时儿童保育会运接站主任 。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哈尔滨职业代表。1947年被聘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8年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仍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又任“中华妇女反共抗俄联合会”委员 。1988年3月18日逝世

15、于长富 景陶。奉天省金县。(北)交通部参事。

16、于芷山 澜波。奉天省台安县。(伪满)奉天警备司令,军政部大臣,治安部大臣。

注:于芷山(1882-1951),中华民国时期军事将领、伪满洲国汉奸。祖籍山东省登州府人,生于台安县。他原名于世文,又名于世鳞,字芷山(以字行),号澜波。出身农民家庭,早年在佟占山处从匪,后投奔清军。1914年4月入奉天讲武堂学习。1920年任步兵上校团长,不久将扩编为旅,任少将旅长。后升任师长兼张作霖侍从武官长。1927年10月任东北军第30军军长。1928年调任东边道镇守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投靠日本,沦为汉奸,任伪东边道自治保安司令部总司令。同年12月被任命为伪奉天省警备司令官,后又改任伪第1军管区警备司令官。1937年任伪满洲国军政部大臣。1940年调任伪满洲国治安部大臣。1943年又任伪满洲国将军府大将衔参议。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逃往北平匿居。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被北京市人民政府逮捕归案。1951年在狱中病死。

17、于宗海 (伪满)奉天高等法院院长。

注:于宗海,号岱东。

18、于明洲 黑龙江省拜泉县。(国)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善后救济总署东北分署副署长。

注: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8年6月20日公布。

19、于品卿 河北省南宫县。(伪)察南自治政府最高委员。(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副主席。

注:于品卿(1886-1945),直隶冀州南宫县人,抗战期间叛国投敌,沦为汉奸,出任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副主席。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后,于品卿被解放张家口的八路军逮捕。12月18日,晋察冀边区特别法庭召开公审大会,判处于品卿死刑。12月24日,于品卿在汉卿桥下被执行死刑。

20、于洪起 范亭。山东省福山县。(北)众议院议员。(国)监察院监察委员。

注:于洪起(1877——1940),字范亭,山东省栖霞市连家庄清河口村人。1902年入京师大学堂学习,1905年留学日本,1905年加入同盟会,1909年任山东省咨议局秘书。1911年武昌起义后,参加烟台独立运动。1912年任山东都督胡瑛顾问,并任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议员。1913年任众议员议员。1915年参加讨袁活动。1917年任护法国会众议院议员。1923年回乡创办霞光小学,1924年创办烟台先志中原,任校长。1928年,任江苏省政府秘书长。1931年,任国民党中央监察院委员。1940年10月病逝。于洪起擅长书法,行楷参以魏碑,尤以草隶见长。

21、于珍 济川。奉天省铁岭县。(北)京畿卫戍总司令,珍威将军,奉天全省警务处长。

注:于 珍,(1887-1959年),字济川,铁岭县人,1906年6月被清政府选送去日本留学,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第八期学习,1911年5月毕业归国。历任奉天陆军补习学堂监督、陆军第二十九师参谋长、黑龙江督军署参谋长、奉军第八军副军长、东北陆军第十师师长、第十军军长等职。1926年9月,代替王怀庆就任北京卫戍司令。12月,任安国军“援豫”总司令。1937年"七七"事变后,于珍不但拒绝为日本侵略者服务当汉奸,而且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于珍搬迁到北平闲居,1946年任国民党东北行营中将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珍任辽宁省政协委员、常委,1956年以特邀委员身份参加了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会议。1956年8月,于珍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辽宁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59年秋,于珍患脑溢血在北京逝世,终年72岁,1960年安葬在北京东北义园。

22、于起光 (国)河南省保安处处长。

注:于起光,河南省开封县人。河南武备学堂毕业,历任营长、团长、参谋长等职。1936年2月被授予国民党陆军少将;1945.3月任河南省保安处处长。1946年7月退役。

23、于纪梦 河北省新海县。(国)立法委员。

注:原名炳祥,又名寄梦,河北静海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史地学部毕业,日本明治大学研究。1923年到1928年6月执教于天津南开中学。1928年下半年在保定师范当训育主任兼教员,1929年任中国国民党天津市党部执行委员。1930年后执教于北平、河北的中学,后为正定中学校长、河北省党部委员、天津市党部委员、南省政府主任秘书、民革命军第廿集团军政治特派员、六战区政治部督察员、十一战区政治部副主任。

24、于建书 麟缄。湖北省广济县。(国)最高法院推事。

注:该词条有误,应为干建书。

25、于若愚 哲士。湖南省临澧县。(国)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

注:于若愚,名哲士,与林伯渠同时,曾任过国民党中央党部书记和共产党的国务院高级监察官,终年88岁,骨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

26、于振宗 直隶省枣强县。(北)直隶省实业厅厅长。

注:于振宗(1878—1956,字馥岑。河北枣强人,光绪丙子、辛丑并科举人,青年时留学日本,北洋时任天津实业厅厅长,是天津城南诗社社员。中央文史馆馆员。着有《直隶疆域屯防详考》、《直隶河防辑要》、《逸馨室文集》等,书法漂亮。

27、于振瀛 陕西省镇平县。(国)立法院立法委员。

注:于振瀛,(1901-1960),陕西镇坪人,原民革中央常委。曾任民盟中央常委,民盟解散后加入民革。1945年8月,被任命为国民党立法委员,反对内战。1949年到北平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1949年10月28日,第3次政务会议任命为政务院参事。1954年12月改任全国政协委员。

28、于书云 山东省武城县。(北)江苏省徐海道道尹。

注:宣统年间曾任沛县知事,颇有政声,主修《民国沛县志》共十六卷,1925年任徐海道道尹,

29、于恩波 沐尘,又作沐臣。山东省临朐县。(北)众议院议员,山东省敎育厅厅长。(国)安徽省政府委员,行政法院评事兼庭长,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农矿厅厅长。

注:于恩波(1884—1941) ,字沐尘。山东省昌邑市于家郜村人。1903年在莱州府中学求学。1905年经刘冠三介绍加入同盟会。1906年他与张书绅等人在于家郜村创办育秀小学堂,成为当时废私塾、兴学堂的榜样,同时积极在教师、学生中发展同盟会员,培养革命骨干,使学校成为同盟会在昌邑早期活动的基地。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他与陈干一起去徐淮地区组织淮泗讨虏军,与清军作战,每战必捷。1912年12月,北京政府成立国会,1918年,他同原国会150余名议员集会广州,举行“非常国会”,共举孙中山为陆海军大元帅。1922年,驻广州湾海军哗变,他奉孙中山密令,劝服鱼雷队长温树德(山东人),率众夺取了“海圻”、“海琛”、“肇和”诸舰,孙中山任命温树德为海军司令,于恩波为秘书长。1922年9月, 国会恢复北迁,他重赴北京,继续担任国会议员。1923年冬,南下广州,帮助孙中山开展护法工作。1924年,他被任命为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对发展山东教育事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他捐1万元,在家乡育秀小学的基础上,又创办了昌邑县第一所中学——育秀中学, 并兼任校长。1925年4月,他辞去教育厅厅长职务,去南方参加国民革命军。1928年被任命为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农矿厅厅长。在此期间,他兴利除弊,对发展山东农业、工业、矿业生产作出一定成绩。抗日战争期间,随国民党政府迁往四川。1941年2月在巴县歇马场病逝。

30、于纯斋 河北省行唐县。(国)绥远省政府秘书长,察哈尔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河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

注:于纯斋,1935年任萨拉齐县县长,抗战爆发后,出走流亡。1938年,组织率领“中剧救亡演剧队”,沿津浦、陇海线进行救亡演出,演出的内容主要有延安鲁艺的作品,如《打鬼子去》、《游击队歌》、《开荒曲》等。1939年5月,成立“绥远省动员委员会”,任书记长,负责实际工作。抗战胜利后,任绥远省政府秘书长,察哈尔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河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后随部参加和平起义。解放后,任内蒙古群众艺术馆馆长,参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成立的调研工作。

31、于焌年 仲庚。直隶省天津县。(北)财政部库藏司司长,交通部参事。

注:于焌年,字仲庚,光绪十八年十月毕业于天津北洋水师学堂,于焌1923.10.9——1924.11.6任职交通部。

32、于国翰 翼之。奉天省铁岭县。(北)军事部次长、参谋署次长。

注:于国翰(1886-不详),字一之或作翼之,辽宁铁岭人,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 生。1911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毕业。毕业回国后参加奉军,民主革命时期,早年任保定军官学校教官。1914年任奉军第27师参谋,后历任奉天讲武堂教员,黑龙江督军署副官,吉林督军署军务科长,保安总司令部参谋长等职。大革命时期,历任安国军总司令部军事部部长、军事部次长兼军事部参谋处处长。1927年6月16日被北洋政府授予陆军中将衔。参加了晋奉涿州战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8年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中将参议兼鸭绿江采木公司理事长。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后,仍担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中奖参议兼鸭绿江采木公司理事长,成为伪满汉奸,其后经历不详。

33、于国桢 河北省。(国)湖北省第六区、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热河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代理热河省政府主席,河北省政府委员。

注:于国桢,中国北平(今北京)人。北平大学、莫斯科中山大学毕业。1941年4月至1944年3月任湖北省利川县县长。1944年11月,任湖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1946年11月任湖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1948年2月任热河省政府委员、民政厅长,并代理热河省政府主席。9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员兼唐山市市长。不久去台湾,任台中县长时、“行政院”参议等职 ,于1954年以心脏病去世。于国桢每每躬临穷乡僻壤,访问疾苦,不摆架子,被地方父老认为是个一介不错的好官。

34、于国勋 (汪伪)北京特别市政府社会局局长。

注:于国勋,为前条目21于珍之子,在任期间成为八路军前总北平情报站工作人员。

35、于望徳 陕西省三原县。(国)行政院参事。

注:于望德,1910年出生,陕西省三原人,国民党元老于右任长子。早年赴英国留学,先入爱丁堡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入伦敦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国民党英国爱丁堡支部书记。返国后历任重庆大学、中央大学教授。国民政府行政院县政计划委员会法制组专门委员,经济会议政务组副主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后在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十三期和国防研究院受训。1945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47年5月,任驻哥伦比亚全权公使;6月兼驻委内瑞拉全权公使;7月兼驻厄瓜多尔全权公使。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54年11月,任驻巴拿马大使。1955年兼任驻洪都拉斯公使。1956年卸任,从巴拿马返回台湾,任外交部顾问、行政院顾问、外交领使人员讲习所顾问、中国文化学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国防研究院首席讲座等。

(整理:于振华、海洋云飞、于之,注释内容多转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有错漏,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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