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管理制度(5).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管理制度(5).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一、在临床科室要强化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积极主动为急危重症病人服务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完善急危重症的救治方案,规范收治管理,及时、规范转诊 急危重症病人,提高救治能力。

三、对危重病人积极抢救的同时,随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根据病情需要,及时下达病危/重通知,认真填写病危/重通知书,同时向患者家属重点交代目前病情、诊断、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取得患方理解,并签字。

四、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病情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五、收治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须在接报后10分钟内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示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六、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给予充分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七、重大或涉及多科抢救时,除报本科主任外,还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下班后或节假日报院总值班。并到现场组织协调抢救。

八、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病房检查、巡视全院高危病人,指导临床各科的高危病人 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将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点患者视病情向主管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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