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这些行政处罚权由街道执行!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关工作部署安排
6月1日起
江宁区10个街道将正式行使
相对集中的180项行政处罚权
和与之相关的15项行政强制措施权


180项行政处罚权、15项行政强制措施权

据悉,此次正式赋权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具体范围为宗教事务、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方面,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乳品质量安全方面,物业方面,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空方面,市容环卫、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方面,食品安全监管、无照经营方面等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这些赋权事项涵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9个区级执法部门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可查看事项清单



江宁区各街道已具备执法条件

据悉,根据改革需要,前期,区司法局已组织开展两轮全区综合执法培训考试,并就下放事项等与区委编办、综合执法局做好分工协作。同时,还落实了街道人员综合执法证的换领工作,目前各街道已具备执法条件。

区司法局同步将《南京市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价标准发至各街道并要求遵照执行。


落实执法责任
规范执法行为
让街道“综合执法一支队伍”
执法体制改革
真正落实见效



来源:江宁区融媒体中心 刘丹丹
素材:江宁区司法局、陈敏
编辑: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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