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确定清徐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本报太原7月25日讯(记者姚凡 通讯员吴晓敏)记者日前从清徐县政府获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清徐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截至目前,该县共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735家,入社成员2万余人,拥有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11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家。清徐县福安小杂粮营销专业合作社、清徐县怀远雨露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树为典型合作社,为全县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树立了标杆。

为进一步促进该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乡村振兴,该县积极与驻县金融机构对接。其中,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徐县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助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责编:刘洋、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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