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十大亮点

澎湃新闻记者 吴怡

据新华社9月5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份七千多字、总共二十九项细则的方案透露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十大亮点内容:

一、加快构建特色芯片设计、测试和检测的微电子产业链。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生态,打造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应用示范项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应用示范项目和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

二、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外资加大对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跨境创业投资及相关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

三、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支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建设国家级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四、加强与澳门社会民生合作。大幅降低并逐步取消合作区与澳门间的手机长途和跨境漫游费。

五、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研究调整横琴不予免(保)税货物清单政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保)税的货物及物品外,其他货物及物品免(保)税进入。

六、加快推进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与横琴口岸的专用通道建设,探索在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与合作区之间建设新型智能化口岸,高度便利澳门大学师生进出合作区。

七、支持珠海、澳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在确保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

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粤澳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副主任。

九、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支持粤澳双方探索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2024年前投资收益全部留给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支配,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

十、用足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珠海立足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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