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法律服务行业属于供求双方信息高度不对称?

怎么为自己的案件寻找适合自己的律师?如何选择?

律师的收费为何有高有低?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

律师收费是依据“官方”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吗?

该如何与律师商谈价格?合同如何订立更有利?

视频加载中...

前文中,我曾提及,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商品种类日趋繁荣、互联网+渗透到各个传统领域,在网购消费普及的今天,用户在选购商品和服务方面,拥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大的消费选择权和消费自主权。然而,在购买法律服务方面,也是如此吗?

笔者手中并没有法律服务市场里,关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数据报告,但经常作为法律服务采购方的代表,即便是拥有相同的律师执业经历和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在为公司选聘律师时,仍然存在诸多痛点及忧虑,更何况非业内人士的普通用户。消费者在购买法律服务方面并不是一件容易选择及获得足够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付费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信息不对称。

为什么说法律服务行业,供求双方属于信息高度不对称?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掌握存在差异;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卖方与提出法律需求的买方,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差对买方的不利影响,贯穿于 “征询”——》“遴选”——》“收费”——》“缔约”的交易全程。

【征询】

(1)消费者可选择的律师有限,选择范围窄。

通常是当你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产生购买法律服务的需求后,才有了委聘律师的计划。

客户与律师之间的合作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客户之间通过订立代理合同建立委托关系,由律师代表客户从事相应法律活动以及利用专业技能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委托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双方彼此充分信任,而信任的代价是昂贵的,首先反映在获取律师资源的途径上。虽然不同客户居于不同社会地位及收入差距,但在寻觅律师方面,几乎都是沿着自己的人脉网络、通过熟人或熟人的熟人为自己推荐律师。即便是经过多轮转手联系而建立的信任链十分脆弱,但在多数客户心中仍然比通过商业渠道获知的陌生律师更“靠谱”!又因为客户在与律师初次接洽过程中,需要不断叙述案情及提供材料,即便法律咨询是免费的,也必须支付一定时间精力成本为代价。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客户在律师的人选方面不会有太多选择。

【遴选】

(2)消费者对如何选择律师缺乏标准和判断依据。

生活中,我们习惯于通过电商平台去选购商品及服务,通过查看商品详情页和商品评价记录对商品的现状及未来做出预期。然而,当为寻求法律服务而选择律师的时候,我们对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律师)信息的获取却极为有限。

l 对律师的个人背景、社会资历与人脉关系,我们了不了解;

l 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擅长办理哪类案件,我们了不了解;

l 对律师就本案给出法律意见的准确性及有没有办过类似案件,我们了不了解;

l 对律师的过往案件胜诉率、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我们了不了解;

l 对律师的行业地位,其收费报价在行业内居于什么水准,我们了不了解;

l 怎么比较律师水平的高低,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

l 是否律师的仪容仪表和工作环境较之专业意见,对内心影响所占的权重更高?

将“选择困难症”归结于缺乏专业知识吗?难道,在买车、买房、买电脑的时候,消费者要首先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么?供方的信息太少,使得购买行为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撑才是主因。采购方的信息匮乏不仅适用于自然人客户,也包括普通机构客户,公司并不比个人拥有更大优势去获取有关律师的更多资讯,虽然多一些内部专业意见,但始终脱离不了人的主观判断。

【收费】

(3)当事人对工作难度和成本投入缺乏了解(关系到律师选择和报价)。

购买法律服务的目的是解决具体案件争议(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围绕争议/权益进行,案件难易程度(风险)和诉讼成本(投入)决定客户是否参与诉讼或选择其他替代方案(让步和解或放弃权益)。案件难易程度对应不同结论的法律意见以及不同的工作量和收费报价,并不是案件胜诉一定是律师的功劳,也不是案件败诉一定是律师的责任。初期,客户有追求案件美好结果的心理期待,律师有对类似案件处理结果的经验判断,二者之间存在差距。不同律师对于案件所表露的态度和信心,无疑将决定用户的选择,而即便是责任心强的律师向客户充分披露案件负面信息及潜在风险,也未必能获得客户的理解与信任。总之,无论基于何种考虑,用户永远无法获得律师对案件的全部真实想法。

l 案件的难易程度怎样?是否能达到心理预期。

l 案件未来的诉讼成本是怎样的?是否会超出心理预算。

l 案件的诉讼风险和未来可能的走向?是否会出现反转(因被告反诉)。

l 案件难度及办案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与律师收费报价是否匹配。

【缔约】

(4)当事人对购买法律服务行为本身既无经验也不专业。

虽然各省市律协都有制定《***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律师(律所)也会基于此规定向当事人报价。但实际上,关于律师服务的计费方式是非常灵活的,双方协商的弹性空间很大。律师因个人能力(资历)的不同,收费有高有低;客户的付费能力同样有高有低,毕竟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属于民商范畴,只要不触及有关法规的禁止性条款,仍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

l 为何律师收费有高有低,选择高收费的律师就一定能提高胜诉率吗?(大律师谈价,小律师办案)

l 律师收费只能按照争议金额计算吗?那作被告岂不是很吃亏(有时候,原告在诉求金额上故意虚高)

l 律师收费是固定金额吗?是全包吗?未来会不会随案件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哪些情况下会增加?(反诉、变更诉求、变更管辖法院、发回重审等等)

l 诉讼过程中,除了诉讼费、律师费,还会有哪些可能产生的费用?(鉴定费、勘验费、评估费、担保费、保全费、司法审计费、公证费等等)

l 律师费之外的费用(比如差旅费、办案费、专家法律意见费等)合理吗?必须吗?

l 既然律师费可以灵活协商,关于风险代理收费,该怎么约定对自己更有利?

l 既然律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又该如何保证服务质量?

l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不会留下对己方的不利证据,在用户发觉律师行为不当(违法)、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时候该如何维权呢?

中国人讲求以和为贵,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进过法院大门,需求方市场没有意愿和能力在如何与律师签署服务合同上做深入研究,律师方市场亦无义务指导消费者如何订立对自己有利、对律师更为不利的合同条款。以上信息不对称是源于双方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的严重失衡以及缺少一个可信的中立方提供相应服务,尤其在客户签署律师方所提供的合同版本后,当客户与律师之间产生纠纷的时候,客户(消费者)往往都居于不利地位。

视频加载中...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目前法律服务消费领域还属于相对传统的偏卖方市场,我相信 随着网络及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大数据、AI技术等新科技正不断颠覆(应用于)传统领域的商业模式。法律服务市场,当下信息不对称的格局终将被打破,并因此使得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

您的关注与评论!是我持续更新的唯一动力。(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计划):关于公司企业如何选聘律师的思考

【往期文章回顾】

律师和客户到底谁是“恶棍”?

公司企业该如何就具体案件选聘代理律师

公司优质案件为何都是由法律顾问承接?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