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阴阳太极看“平天下”之理:论“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的可行性

东方既白 著

古之圣人以天文定天道,以天道定天伦,以天伦定人伦,以人伦定人文,以人文效天文。就人性善恶问题的本质而言,就是万物所遵循的那个“阴阳性”的问题,站在人类角度所说的“善”,就是站在天地角度所说的阳性,其主要特点是剧烈运动着的、外向扩张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等一切积极主动的生发运动趋势;站在人的角度所说的“恶”,就是站在天地角度所说的阴性,其主要特点是相对静止着的、内守收缩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等一切消极被动的消亡运动趋势。

人性善恶问题的本质,就是人性的阴阳性问题

正是由于有“人性本恶”的见解,才有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法治”,和韩非子法家他律一派的世代传承;正是由于“人性本善”的见解,才有儒家在西汉后推崇的以道德感化为主的“德治”,和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千年之用。人本性是“利他”还是“利已”,这不仅决定了个体个人的处世待人态度,还决定了领导者特别是国家统治阶层,在制订管理方针政策时是以强行管制为主,还是以教育引导为主的趋向。

正如陈寅恪老先生所说“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强调“法律与儒家礼经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也都是在说明“人性阴阳之道”的一体两面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的、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具有其不可或缺的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性,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唯有如此,才能合理引导约束“人性阴阳之道”。

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图

因此,可以在前人儒法分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以更加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待人性的善恶,以“人性之阴阳”推儒法兼治的模式,甚至是一步到位,以天地人三才之道的阴阳转化规律,来整体推行“法儒道层级管理”的模式,进而来合理地引导疏通人性的善恶。这是对人性“阴阳之道”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实践,更是对老子道德经中“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的学以致用。

为什么这么说呢?理由有如下两个:

其一,“自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就道、天、地、人四个层级而言,大道混沌无极,生生而不息,无极而太极,太极生阴阳,天地人三才皆循“阴阳之道”而行,即天地人三才,皆有“阴阳”的总体属性和运行规律。

卦象中蕴含的“天地人”三才之道

因此针对“人性善恶”的最佳管理之道,除了要关注“人”之才的“阴阳”转化规律,更应该把“天地人”三才的“阴阳”转化规律也纳入进来,道应天地,儒应人,法应变,三家同源一体,缺一不可,唯有如此,才能更全面,更客观,更实事求是。

其二,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蕴含“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的思想体系。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老子认为,上德的本质与道之德的本质同于一,因此上德源自于“道”。“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因此由道进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会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转而论述人的行为规范。德与法都是规范社会与人的行为的约束力量,但在老子那里两者有不同的地位。

道生万物,德行天下,君子以厚德载物。

老子认为,上德主张无为而无以为,一切顺应自然,带有明显的“无为”特征,可理解为因循自然的行为规范。这种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轻名利,持守清静,戒除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达,自然无为,以百姓之心为心,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最后归于道。

下德由上仁、上义及上礼组成,需要人实际去实行与推广,带有明显的“有为”特征,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老子眼里,孔子推行的“仁义理智信”只是人为教化的结果,没有达致真正无为超脱的上德境界,所以贬之为下德。

上德的无为境界与法本身需要国家制定、国家干预以及公之于世的特性相违背,所以法律不过是下德的范畴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与仁、义、礼又有所不同,老子并没有把法纳入到下德的探讨范围之内,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认为,仁义礼是高于法律的,而法律不过是一种治国之器物。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换句话说就是:知礼方能晓义,晓义方能知仁,知仁方能不失德,不失德方能上德,上德近乎于道,通俗地讲就是做好了基层的法家,才能逐渐进入中层的儒家,做好了中层的儒家,也才能逐渐进入高层的道家。

那如何把“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学以致用呢?具体来讲就是:

1、道家跳出人性阴阳的范畴,站在更高层级的“道天地”的阴阳范畴,“倚天除恶行王道”做高层,以天观天下,以物观物,借天地阴阳变化之势无为而为,顺势而为,替天行道,属上策

2、儒家携人性之阳,“扬善止恶行圣道”做中层,主张人性本善,不可为而为之,以道德良知激励自律担当的人,鞭策良知泯灭的人,属中策

3、法家携人性之阴,“以恶制恶行霸道”做基层,主张人性本恶,以规章制度约束规范安分守己之人,以法律法规惩戒处罚目无法纪之人,属下策

法儒道层级管理模式图

古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至理名言,今有“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的唯物主义论断,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了人类基本生存问题,才能真正有机会逐步进阶到儒家自律和担当的德治层面,否则就如镜花水月、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综合实现儒法兼治的基础上,最终再慢慢进阶到道家自性的天道层面,也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模式下人类思想达到的高度自觉层面。

故老子贵道,孔子贵仁,孟子贵义,荀子贵礼,韩非子贵法。道应天地,儒应人,法应变,三家同源一体,缺一不可。一个优秀的中国人,之所以优秀,就在于他能够合于天伦,极于人伦,通于权变,道儒法三家构成了我们炎黄子孙思维里的深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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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东方既白

简介:十年学易,一朝悟道,独创“以易解老,以老解百家”国学和哲学研究新体系。

致力于《易经》和《道德经》系统架构体系的开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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