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诸子百家学派思想之变迁——王莽揭秘(二)

前篇:

西汉外戚崛起逻辑——王莽揭秘(一)


四、诸子百家之演化

  • 先秦学派思想简析

春秋战国时代,思想学术流派“百家争鸣”,交相辉映,形成中华文明思想史上的一个高峰,其中又以儒、墨、法、道、阴阳、名家为代表。


简单概括,儒家讲礼乐、伦理、仁义;墨家讲兼爱、尚贤、节用;法家讲变法改革、依法治国;道家讲道法自然、清静无为;阴阳家讲阴阳调和、五德终始,名家讲逻辑、名实之辩。



各家皆有优劣长短,司马迁之父(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言: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论六家要旨》司马谈


司马谈明显是崇尚道家的,文中未谈及道家缺点,其实道家的问题很明显,“无为而治”是有所不为,而非无所事事,这一点很容易造成怠政。


在电视剧《大秦帝国之黑色裂变》中,曾经对百家争鸣有过形象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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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情节与历史有所不同,读者心知即可。)


  • 秦国法制特点


战国时期,列国纷争,最能在战时凝聚国力的法家脱颖而出,成为秦国的官方指导思想,后来秦国一统六国,法制遂推至六国实行。


秦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法自君出,君主独断;
  2. 以法为本,严刑峻罚;
  3. 治道运行,皆有法式;
  4. 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


总体实施起来就是三条:律法、文法吏、编户齐民。


律法是秦制的根本,秦制的律法是一种“刑名之学”,世界上任何事,只要它被命名了,就得做到“名实相符”,就需要有律法来规定怎么达到名实相符。比如说,世界上存在“砍树”这件事,那就得有律法来规定怎么砍树。


文法吏,或者叫作刀笔吏,就是掌握、维护这些律令法条,懂得使用“刑名之学”来管理天下事务的行政官僚。他们不是后世的士大夫,而是粗通文墨、精通律条的职业官僚。文法吏不仅是社会运转的官僚,还是“群众”的楷模和老师。


与国宝“云梦睡虎地秦简”相关的秦国官员“喜”,应该就是一名文法吏。详情可以参见央视节目《国家宝藏》第一季湖北省博物馆部分。



编户齐民,就是“老百姓”。之前老百姓有贵族和平民之分,而在秦制下都是地位平等的民。但是老百姓被安排在严密的户口和连坐制度里。他们有缴税、服役的繁重义务,平时耕种,战时出征,虽然可以凭借军功获取一定的地位,但几乎没有什么权利。


  • 黄老之学的由来


汉初为何会实行后世熟知的“黄老之学”,除了汉初民生困苦、急需休养生息等客观原因外,还要从黄老之学的思想发源地说起。


战国时代,一些道家学派的人物借黄帝的名义解释道家思想,对老子的学说加以继承发展。采取兼收并蓄的方法,吸收阴阳、儒、法、墨等学派的观点,从而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讲的“黄老之学”。


战国时代,黄老之学在齐、魏比较流行。特别是齐国,因为齐国的田氏政权是取代姜氏而成立的新政权,它需要对其合理性进行辩护,以巩固统治地位:


  1. 老子是陈国人,而田氏的祖先正是在春秋中期由陈国避乱逃到齐国的。
  2. 齐威王把黄帝作为田氏的始祖,因为田氏是黄帝的后裔,而姜氏是炎帝的后裔。黄帝战胜炎帝而拥有天下,"田氏代齐"与之类比,也具备合法性。


因此齐国的稷下学宫大力宣扬黄老之学,战国中期齐国实力一直较强,因此黄老之学又辐射到与齐接壤的国家,如宋、楚等。


刘邦、萧何、曹参都是沛县人,沛县在哪里?春秋战国时,沛地属宋国;战国公元前286年,齐国灭宋国,沛地属齐国;公元前284年,五国伐齐,楚国占领宋国淮北故地,沛改属楚,因此刘邦这一批都是楚人。


下图为战国后期地图,可以看到沛县大概位置,红色箭头所示。



由于沛县在齐国文化的辐射范围内,因此萧何、曹参等汉朝政府的执行者,对于黄老之学最为熟悉,这就形成了汉初实行“黄老之学”的主观原因。


  • 汉承秦制与黄老之学


司马谈论及法家时,还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秦朝一直实行战时法制,严刑峻法,刻薄寡恩,自然民众心生畏惧和不满。


刘邦进入咸阳后,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这让一直禁锢在秦法中的老百姓陡然轻松起来,于是刘邦暂时得到拥戴。但“约法三章”并未长期实施,更不是治国制度。


《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在书中写道:


这约法三章最为简单,全部秦法尽行废除,只约定三条规矩:其一,杀人偿命;其二,斗殴伤人治罪;其三,盗抢财货治罪。
其时之文告用语更简单:“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此等处置,全然应急之策,其意只在彰显刘邦灭秦的大义之道:入咸阳,存王族,除苛法,安民心。无论后世史家如何称颂,约法三章在实际上都是一种极大的法治倒退,而绝非真正的从宽简政。
数年之后,刘邦的西汉王朝在亲历天下大混乱之后,几乎悉数恢复了秦政秦法,足证“约法三章”之随机性。

《大秦帝国之帝国烽烟》孙皓晖



事实上,不继承秦制,刘邦根本无法击败项羽,他自西向东击败项羽就是其同龄人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翻版。


那么黄老之学和汉承秦制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其实,两者并不冲突。


  1. 黄老之术,只是上层人士的态度和观念,到了下面官吏执行起来还是法家。底层客观上的法家“制度”没有变化,只是上层主观采取了黄老的“政策”;
  2. 黄老与法家本来就是近亲,道家本来就有“道法自然”的说法,黄老崇尚清简,法家崇尚以清晰明确的律条来约束臣民。
  3. 秦制就好比一台齿轮严丝合缝的机器,秦朝驾驭的时候,采用“秦政”,功率开到最大,超负荷运转,最终过热崩溃;汉朝驾驭的时候,休养生息,低功率运行,稳定至上。无论如何,秦汉都是一台机器。


(司马迁写《老子韩非列传》,将老庄和申不害、韩非放在一起,未尝不是因为黄老与法家的这种亲缘关系。)


此时西汉的制度,其官方也有自我说明。汉宣帝(汉武帝之曾孙,此时已经执行所谓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多年)曾亲口说: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汉书·元帝纪》


这里汉宣帝吐槽儒家,说“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这是我们后续探讨的话题。这段话点名西汉的制度就是“霸王道杂之”,霸道是指法家,王道指黄老之术和部分儒家思想,但绝不能纯用“周政”——即儒家。


  • 诸子百家的转型挑战


先秦诸子产生于春秋战国,都是“邦国时代”的产物,如今进入到“帝国时代”,就面临着转型的问题,特别是包含政治哲学的儒、法、墨、道四家。


转型牵扯到很多方面,但根本的问题只有一个:如何与皇帝共存


法家最好办,不需要转型。前面我们说过,法家的主张是“法自君出,君主独断,法令一统,以法为本”,本质上法家是“管理学”,韩非子将“法、术、势”统一,其实就是构建一整套管理国家的方法论。法家是帝国时代的缔造者,是专制君主的教师,皇帝们喜爱都来不及,怎么会需要整改呢?


道家也好办,一部分是与法家合流,法家只相信严刑峻法,不相信人情,不追求正义,道家是无所谓人情(比如庄子妻子死后,庄子“方箕踞鼓盆而歌”,不是不悲伤,而是看透世情),无所谓正义,两者在这个层面上一拍即合。另一部分则转为宗教,或者隐世,与君主专制没有冲突。


墨家有点惨,墨家讲究“兼爱非攻尚贤”,骨子里是一套民主选举制度。但是“邦国时代”有权利的国人,到了“帝制时代”成为“编户齐民”的老百姓,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选举贤人当天子绝无可能。另外,墨家有“任侠”精神,而“侠以武犯禁”,为历代统治者所忌讳,所以墨家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儒家最纠结,也最痛苦。若论本心,儒家与帝国君主专制格格不入,儒家爱宗法人情,爱礼乐“大一统”,爱封建自治,爱怀柔远人,爱垂拱而治;而秦汉帝国却是爱法条律令,爱武力一统,爱中央集权,爱征服扬威,爱以吏为师。


但是,儒者身上天生的责任感,驱使着他们朝君主靠近,而此时汉朝的统治者们,也恰好需要儒家。


五、儒家在汉初的“猥琐发育”


  • 一个儒者“猥琐”地靠向“流氓”


“夫儒者,礼义也。”——《论衡·非韩》王充


儒家在西汉的第一次表现跟礼仪有关。刘邦初称帝时,群臣饮酒争功,常拔剑击柱,呼来呵去,用现在的话说“蹬鼻子上眼,成何体统”,刘邦很是不爽,当时的儒生叔孙通自告奋勇,决定为汉朝制定礼仪。


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
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
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
“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徵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当时叔孙通手下已经有一百多儒生,竟然还要去鲁地征召儒生,才能“共起朝仪”,可知当时儒家之窘迫。其实秦始皇一统六国、焚书坑儒(待考证,也有一说坑杀的是方士)之后,儒家正统思想几乎失去传承,这个我们在后面还会再提及。


结果有鲁地儒生看不惯叔孙通阿谀奉承的样子,史书记载如下:


鲁有两生不肯行,曰:
“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
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
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
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
叔孙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鲁生说叔孙通的做法“不合古”,这个理由其实就是反对儒家转型来适应帝制。叔孙通虽然人品上有亏(叔孙通原为秦朝博士,后降楚,再投汉,可以说是“三姓家奴”,这次制礼也是为了媚上,奉承统治者),但坚持儒家应该改制转型。


一年多之后,恰逢长乐宫建成,刘邦举行大朝会,叔孙通设计的礼仪派上用场。具体礼仪细节不用多说,史书中记载诸侯、功臣和刘邦的表现:


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
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
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
竟朝置酒,无敢讙哗失礼者。
於是高帝曰:“
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刘邦终于体验到了当皇帝的尊贵感觉,心情大好之下,“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叔孙通手下的儒生也被封为低级官员,儒家在西汉朝廷算是有立足之地了。


儒家虽然进入汉廷,但过程毕竟是不光彩的,司马迁认为开启汉帝国的刘邦是“流氓”,开启汉家儒学之路的叔孙通也难免“猥琐”,班固就颇引以为耻,所以本段小标题为“一个儒者‘猥琐’地靠向‘流氓’”。


事实上,“儒”最初就是礼官,就是搞祭祀和礼仪的,是孔子赋予了儒学以政治哲学的品质,孔子是大立法者。叔孙通完成了儒家在帝国时代转型的第一步,就是先入局,但他无力实践孔子的立法。在刘邦眼里他只是一个“司仪”,而不是立法者。


历史的吊诡正在于此:叔孙通谄媚、识时务的秉性,竟然剧烈影响了汉代儒家的气质。这决然出乎坚强刚毅、矢志不移的孔孟初衷。


  • 汉文帝引《诗经》废肉刑


上文我们说到汉承秦制,在西汉前期,只在汉朝直接统治的国土上施行秦制,并没有大面积地推广到关东诸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增长,面对内部的诸侯王、功臣和外部的匈奴,国家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空前增多,这台机器势必要提高功率、加速运转。于是关东诸国也开始实行秦制。


此时出现了一个历史上有名的故事——“缇萦救父”。


故事简介如下:


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被人告发下狱,按律要被执行肉刑。他的女儿缇萦给汉文帝上书,痛陈肉刑之苦,还说愿意给官家当奴婢替父亲受刑。文帝读后很感动,就废除了肉刑。



后世称汉文帝为儒家仁政的典型,看上去这是儒家的胜利,但真实的历史远非如此简单。


淳于意何许人也?能被太史公与神医扁鹊一起著书立传的神医,《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的“仓公”指的就是齐国“太仓公”淳于意,他给齐王、太后等治过病,这位与齐国诸侯有深厚关系的名人,代表的其实是关东诸国的“保守势力”。


齐国被削弱后,汉文帝将汉法移植到齐国,肉刑就是其中之一,在齐国属于“新事物”。但连神医淳于意都要被处以肉刑,普通臣民的命运可想而知。缇萦的呼吁反映了齐国当地人对这种酷刑的抵触。


汉文帝担心关东民众对纯粹施用汉法有所不满,于是借此机会,既要继续将汉法推广到关东,又要修订汉法,避免引发臣民反感甚至反抗。想要平衡“秦制”的酷烈,似乎只有儒家信条可以选择。


于是,汉文帝下了那道著名的废除肉刑诏:


《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
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

《汉书·刑法志》


这则诏书是现存史料中第一个引用儒家经典《诗经》的皇帝诏书,说明皇家已经意识到汉法的弊端——政权不能只靠严刑酷法,还要靠“德性”。


但是,废除肉刑却是毁誉参半,且看具体做法:

黥(脸颊刺字),改成把犯人头发剃光,脖子戴上铁圈,去筑城服劳役;

劓(割鼻),改为鞭笞三百;

砍去左足(刖),改为鞭笞五百;

砍去右足,改为弃市,也就是在闹市当众处死。


实际上鞭笞三百就很容易致死,更别说还把“砍去右足”改为直接处死。因此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罪犯的死亡率反倒增加。


东汉一名儒者曾对此评论:“虽有轻刑之名,其实杀也。当此之时,民皆思复肉刑。”汉文帝因此而得名仁慈,何其谬哉!


无论如何,儒家的思想终于出现在官方的“指导思想”中,当初叔孙通阿谀奉承让儒生进入汉廷当官,而现在统治者意识到儒家思想带来的好处,这样物质上有官位,思想上受关注,一些先觉者便开始转修儒学,儒家就这样慢慢“猥琐发育”着。


到汉武帝刘彻年间,汉兴已经一个甲子。儒学渐渐适应了帝国的存在,他们开始要大展拳脚了,多数人在历史书上学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事实绝不会如常人想象的那样。


注:


本篇主要介绍诸子百家在汉初的生存状况,诸子百家脱胎于春秋战国的“邦国时代”,在帝制时代受到巨大的挑战。墨家失去根基,道家分流,儒家开始纠结地转型。


汉初客观上需要休养生息,主观上执政大臣对黄老之学有偏爱,所以汉初一直实行黄老之学的统治政策。上有黄老之学“清静无为”的指导思想,下有法家的有效率的管理方法,因此汉初国力得到了较快的恢复。


儒家在西汉的形象与我们现在的认知不太符合,为了生存壮大,为了靠近和影响皇帝,儒家一些人物不惜放弃名节,行阿谀奉承之能事,丢掉孔孟立法时“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初衷,被统治者当做外饰的工具,这也是后世熟知“外儒内法”的由来。

儒家的故事很精彩,我们下篇再介绍。关于运动员王莽,他还在场下热身,有一点可以提前介绍,王莽本身就是一代大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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