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安法“三管三必须”要正确理解

新安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纠正了以往安全生产工作都由安全管理部门一家在管的错误做法,这本身有其巨大进步意义。

不过,在严厉追责的背景下,很多人曲解“三管三必须”使权责变得无边无界。

一些企业除了有管生产的副总,还有管人事、财务、设备等副总,如果出了生产事故,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只问责副总,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安全工作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抓好。

举个例子,一起事故中,如果有安全生产费用落实的问题、人员上岗资质审核的问题、生产过程出现违章的问题,如果只追究分管生产副总的问题,这将使企业内部的分工失去意义,也不符合“权责对等”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的生产绝不是生产副总一个人的事儿,仅凭一个生产副总也无法确保生产的安全。

一.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呢?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一个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干货|到底谁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总经理,有分管人力的副总经理,如果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未组织取得相应资质,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总经理要负责任。有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总经理要负责任。有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如果只抓生产不顾安全,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总经理要负责任。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二.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呢?

对企业而言,落实安全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加强生产部门安全管理,落实生产部门安全责任。

1.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生产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业安全管理。

一个建议,企业可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下,设立各专业安全分委员会或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比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内在安委会下设调度、客运、车辆、机电、供电、通号、工建等分委员会或部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生产、设备、运营等专业领域的安全重大议题。分委员会主任由企业相应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相应专业部门。

2.生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新改扩等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及正式运营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

3.生产、设备、运营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业务、属地负责。

▷▶按照职责分工对本专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工作程序和方案负责;

▷▶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营运行稳定负责;

▷▶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营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

▷▶对专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对所辖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

▷▶对所辖的人员安全培训负责;

▷▶对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

▷▶按照权限分工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营等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4.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业安全管理。

▷▶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基本原理、方法、程序的培训;

▷▶汇总收集专业部门提报的相关安全文件、资料,统计分析企业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建立并实施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机制;

▷▶指导、协调、组织专业部门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变更管理、事故事件调查等工作;

▷▶按照权限分工对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学习专业安全知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三.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的职责定位

1.安全部门的职责定位和作用

随着新安法的发布,企业应逐步认识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专业部门被推向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的前台。但是,企业推动专业安全推动的前提是安全部门能牵头对现有安全风险开展系统性分析,能培训专业部门的安全履职能力,能为决策层提供相对定量的安全分析数据

安全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督者、参与者,是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关键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是领导层的顾问、参谋,是各级执行层的协调员、资源库,是各现场操作层的培训师、引导员。

▷▶安全部门应了解整个企业体系运作过程,通过数据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是领导层的顾问、参谋;

▷▶为各级执行层协调各项安全事务、解释标准和法规,帮助其完善操作程序、作业规章等,是各级执行层的协调员、资源库;

▷▶为操作层提供风险分析方法、应急技能等培训,是培训师、引导员。

2.生产部门的岗位和安全职责

生产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

生产部门的岗位职责上述已有描述,对于安全职责,同岗位职责一样,生产部门安全责任的履行同样受制于人员的履职能力。企业生产部门安全责任明确后,应明确有效履职的能力要求,基于能力要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并将专业部门人员安全履职能力作为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四.落实生产部门安全责任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生产部门组织建设

参照中石化等央企的安全管理策略,他们在安委会的基础上设置了专业分委会,开展具体的专业安全活动,组织专业部门讲安全课,鼓励更多的员工参与其中。大力培养安全专家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理论研究和事故分析,识别企业专业领域内的大风险,治理专业范围内的大隐患,遏制专业范围内的大事故。

(二)加强对生产部门的安全考核

设置专业安全绩效指标,使其作为薪资分配、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对不能正确履行安全责任的生产部门进行惩戒;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分析生产部门履职能力上的缺陷,为生产部门安全培训确定方向。

(三)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落实“三管三必须”除了企业要根据法规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有一个非常好用的工具: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个人安全行动计划是指企业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把自己的安全职责、怎样管控业务安全风险和怎样发挥安全领导力转变为相应具体的行动清单,然后落实到对应的每个周期时间里。

例如:高层领导可以以年度来做计划表,把这一年需要做哪些安全工作列成清单,然后再分解到对应的月份里,有哪些是每个月都要做的事,有哪些只需要个别月份做。中层管理人员可以制定季度或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再把具体的工作行动分解到对应的某一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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