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无声”调解,让他们“听见”公正的声音

日前,一场特殊而又充满司法温度的调解在南宁横州市法院1号审判法庭进行。原来,原告是一名聋哑人,2017年其将转让自有房产后所得款陆续出借给被告,先后借出金额共计28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双方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院。

“我们以写字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吗?”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保障其“说话”的权利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所在,承办法官在调解前尝试与原告进行“沟通”,得知原告接受过教育,具备读写能力,通过写字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遂决定采用“纸上对话”的沟通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在纸上以手写方式与原告就调解程序、被告意见、诉请金额、法律关系等进行“交流”。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之间轮换调解,双方争议账目终于算清,原告、被告放下彼此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直至还清借款本息止。同时还就其他义务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此处无声胜有声的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场“无声”的调解,将“公正的声音”引入沉寂的世界,充分保障了聋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表示:“作为特殊群体,他们的权益更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办好案件的同时,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怀他们,多想一些、多做一些。”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龙如宏

编辑 | 孙玥

校对 | 李冬莉

审核 | 张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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