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黄某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当地人社局以在家为由不予认定工伤。近日,福建福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黄某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加班工作,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其权利亦应当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