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为切实做到“加快筛、筛干净”,更加快速阻断疫情传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一、10月10日22时至10月13日24时,全市采取临时管控措施,除承担城市运转保障、重点工业企业运行、疫情防控等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或在企业封闭不得外出。
10月15日,辽宁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现将新增高、中风险区通告如下:一、高风险区:新抚区站前街道白云社区西五路19号楼。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新增高风险区:望花区和平街道临苑雅居54-1号楼6单元。
鉴于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严峻,经辽宁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3月11日零时起,将上海市、长春市、吉林市、青岛市、兰州市等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来抚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1月9日0-24时,辽宁省新增4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报告2例、盘锦市报告2例;新增1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鞍山市报告1例、抚顺市报告1例、丹东市报告4例、朝阳市报告1例、盘锦市报告4例、葫芦岛市报告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