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在汨罗市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决定自10月18日0时开始,实行分类管理。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亚苹 整理)今日,汨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在汨罗市划定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