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古代对女性特定的一种要求,从小女孩时候就开始缠足,以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在我们看来完全是对女性的一种摧残,但自宋朝以来,尤其是满清的时候,却成了评价女性美的一个标准,女子叫缠得越小越受欢迎,反而正常的脚不受男子喜欢。
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于是,该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至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十分流行了,并将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
缠足是自宋朝流行的一种陋习,一直到民国时期依然有一些闭塞地区的女子继续缠足,如今105岁高龄的刘娘就是民国时期留下的最后一位小脚女人。她凭着三寸金莲嫁给了当地的权贵,脚成了她一生最重要之物,据说只有她的丈夫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