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陈科介绍,按照“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的原则,西宁市于11月3日10时起,决定有序恢复市域内部分区域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4月13日22时50分,西宁市新增5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41、42、43、44、45号。经专家组诊断为4名确诊病例及1名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10-13号为4月14日第25号紧急通告公布的阳性人员41-44号,无症状感染者32号为4月14日第25号紧急通告公布的阳性人员45号,现将5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