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截至今年2月底,我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0.1亿元,惠及10.76万户职工家庭。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政策进行了许多有益调整,为广大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营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