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普宁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麒麟镇、南径镇、占陇镇和军埠镇部分临时管理区域,临时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麒麟镇、南径镇、占陇镇和军埠镇划定三个临时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麒麟镇、南径镇划定临时封控区、临时管控区、临时管理区,实行分类管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普宁市疫情防控区域进行如下调整:一、临时封控区调整为。
根据普宁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麒麟镇、洪阳镇、占陇镇部分区域划定风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