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襄阳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襄阳市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住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襄阳市第四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配租房源。
1月9日,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发布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公告,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市区十个小区采购的保租房房源,公开面向襄阳市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进行配租,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递交申请。
【襄阳政府网消息】“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已完成,入住的居民是不是由“安居”变成了“乐居”?昨日下午,楚天快报记者来到襄阳新五中附近的邓城·芳草园保障房小区,清新整洁的小花园、草坪,小区道路宽敞干净,健身等各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完全颠覆了“保障房是低端房”的传统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