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区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将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接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先接种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二)接种时间间隔完成第三针接种满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