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慢性病参保人员用药结算需求,8月26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明确将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已签约定点零售药店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作为我市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