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健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占山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李有圣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