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区全部临时管控区。
11月30日下午14时许,广州部分区相继发布了解除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通知。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科学精准管控风险区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管控范围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