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铁东区、铁西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将海城市西柳镇美馨庄园七期8号楼,析木镇松树沟村,海州街道泰华园小区1号楼、2号楼,析木镇十间房村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铁东区、铁西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将海城市西柳镇美馨庄园七期8号楼,析木镇松树沟村,海州街道泰华园小区1号楼、2号楼,析木镇十间房村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1时起,解除海城市耿庄镇北耿村3组806号-851号院、耿庄镇山水村的高风险等级。
11月12日,辽宁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辖区内高、低风险区划定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台安县、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将台安县黄沙坨镇黄沙坨村小坨子4组、5组调整为高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风险区做如下调整:将铁东区新兴街道爱家皇家花园20号楼1单元、旧堡街道鞍海路55栋5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