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西宁市于10月23日17时起,将柴达木路214号6号楼3单元、湟水路6号幸福小区4号楼、生物园区新乐花园小区24号楼划为高风险区,将柴达木路214号6号楼、湟水路6号幸福小区、生物园区新乐花园小区划为中风险区;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对全区高风险区进行调整和明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