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2日0时起调整风险区如下: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