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做好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业人员管理。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务必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所有员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上班前扫场所码并进行晨检,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店工作。
为落实法定防控措施,有序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即日起,西工区除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及需摘卸口罩的公共服务场所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般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要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