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和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我市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民生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涉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各经营主体和有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治要求,进一步做好衡水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治工作的阻击战,1月27日,按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食品经营者、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发出提示函,要求该市餐饮业做好以下工作:
经营者要要认真落实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静默管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诚实守信经营,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不得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