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来院就诊患者,凡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1.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或居住史;2.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3. 发病前14天内曾有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
在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玉溪调研的工作汇报会上,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放管服”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医疗机构审批原则进行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的专业医疗机构,以点带面加速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质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