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13日16时30分起,1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