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8月1日0时起,对静态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以下区域继续实行静态管理,每天坚持开展全员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