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因疫情防控和提前放假等原因,借鉴省内兄弟城市做法,2022年12月19日,福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近日教育部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