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秦桧传》记载秦桧在历史上不光是卖国的奸臣,还是个恶毒的小人,谁不跟他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谁就要遭受到他的打击报复,“秦桧两居相位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悖伦,一时忠臣良将,被他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谄善类为功。”
不知道是不是现代世界太宽容了,有些人闲着没事,竟然开始为秦桧翻案了。仅仅是秦桧的后人也就罢了,如果只是为了博取关注或者存在错误的思想,那就真的不应该了。图源网络哪怕是不学无术之人,想必也知道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了岳飞,所以后人为秦桧及其党羽做了雕像跪在岳飞墓前。
秦桧,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及第,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深得高宗宠信。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