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晨报 鉴于当前我区新冠病毒疫情形势,结合学生返校复课实际情况,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鉴于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近阶段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我区原定于3月12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并组织实施。
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盟市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结合当前内蒙古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以及校园管理、试卷押运、交通等诸多因素,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决定暂停原定于2022年11月19-20日举行的内蒙古考区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