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