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藏!广东省卫健委发布《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记者/何雅柔 通讯员/粤卫信)为加强医疗机构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用药指导,保障群众科学合理用药。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以下简称《居家用药指引》)。
今天是12月28日农历十二月初六,星期三亲爱的用户和粉丝们,早上好广州今天多云间阴天,8℃~21℃【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广东省卫健委权威指引来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重症应该如何就医?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怎么用药?出现什么情况需及时就医?……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详情如下一、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
12月29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个人健康管理38问》。据介绍,该问答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广东省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编写,对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群体进行疾病预防、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合理用药、母乳喂养等多个方面的科普。记者摘录了大众比较关心的几个重点问答。
2月28日前,各医院要完成查纠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记者获得一份由广东省卫健委和省中医药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显示下述信息。这份《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服务工作的通知》,落款时间为2月2日。据财新记者了解,文件于2月12日(大年初八)下发至各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