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立之初,美国采用的是一院制,国会叫做“大陆会议”(1774年~1781年)。后来,各州的代表们制定了《邦联条例》,并将国会改名为“邦联议会”(1781年~1789年),也是一院制。但是,《邦联条例》存在很多问题,导致邦联政府的权力太小,邦联议会的威信也不断滑落。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有相同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在理论上都基于“主权在民”学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都是由经满足选举条件的全体公民选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在角色和功能上都包括民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