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文烈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15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4名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1962年12月出生的文烈宏因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村里人都称呼他为“文三伢子”。由于他的父母中年得子,他还是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子,他从小就受到父母的过分溺爱,并养成了任性、霸道的性格。他在小学4年级,便开始辍学混迹社会。文烈宏通过包工程赚钱后,爱好上了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