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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舒城县城区中心区域禁止焚烧冥纸冥币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以来,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尤其是今年春节期间首战告捷,舒城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空气质量优化明显。大年三十城区P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