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如下:1、燃放时间 :2023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5 日。禁燃区为:S335省道以南,渡淮大桥南岸以北,马援大道以西,三里沟以东,省空气质量检测点两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