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我 之前曾经担心的一些问题都得到了明确解答。暂行办法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退货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