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漳州多地发出重要提醒。为维护芗城区中心城区的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避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芗城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起九龙大道、西至北环城路上坂路口、南起九龙江、北至北环城路及金峰经济开发区北斗工业园。
为更好地维护市区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避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龙文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拟在现行禁放区域基础上,再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将龙文区全域纳入禁放范围。
此前我市召开202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12月17日,我市召开202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