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6县人民政府分别发布通告,决定12月1日起,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区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经营和燃放的时间。
日前,有网络传闻称国内将放开烟花燃放政策。不过据公开资料显示,一些已经就烟花爆竹燃放发布相关信息的政府网站,如郑州、焦作、邯郸、内江、衢州等地,均重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前仅有山东省东营、滨州两地明确,春节期间可以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