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我市将调整2022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要求制定。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做好2022年1月至7月提标补发工作,8月底前提标补发资金将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