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结束后,1949年1月15日,为了方便指挥人民军队渡江作战,以及促进人民军队正规化进程,组织上颁布了《关于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分别整编为第一野战军、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 第四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