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警衔主要分为警员级 警司级 警督级 警监级四个级别其中还有学员警衔 和见习警官警衔 学员警衔也就是警校生日常佩戴的一拐 这种警衔广泛佩戴于全国公安院校与司法警官院校的学员 因为毕业不能保证是否从事警察工作 所以这种警衔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能代表警察身份见习警官警衔 这种警衔一般
中国人民警察从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开始实行警衔制,至今已历经近30年。这期间共出现过三版警衔样式,即92式领章警衔、95式肩章警衔以及现行的99式肩章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