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2月1日,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税务局,出台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明确了11种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形。除此之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