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报,详细如下:根据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11日起,将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0号广粤锦泰首座A栋和滨海西路191号西海岸假日酒店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我市现有高风险区8个,中风险区5个。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16日起,对全市风险区进行调整,调整后高风险区3个、中风险区9个。
记者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日起,现将海口市风险区调整如下:一、将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划定为中风险区。
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3日起,对全市风险区进行调整,调整后高风险区2个、中风险区3个。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23日起,对全市风险区进行调整,调整后无高风险区、中风险区1个。
根据当前海口市秀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指挥部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秀英区长流镇南北通物流园粮油区仓库3栋、长流镇长信海岸水城海岸5栋A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